張貼者:李純華/駐衛警察隊 | ||||
活 動 類 別 | 活 動 對 象 | 起 始 時 間 | 結 束 時 間 | 地 點 |
行政 | 教職員生 | 2022/06/20 | 2022/08/31 | 資訊館2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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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5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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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停車識別證適用於交大校區。 二、本校區訂於111年6月21至6月30日止,辦理111學年度教職員汽、機車停車識別證換發申請作業。請各單位於111年6月30日前將申請表及證件影本,收齊後送至事務二組(駐警隊辦公室)審核。 三、因應校園防疫管制,為避免群聚增加感染風險,本次申請方式調整如下: (一) 本次僅受理各單位統一團體送件,不受理個人遞送申請表。 (二) 薪水由出納二組統一造冊人員請儘量選擇以薪資扣繳方式繳納停車費。若無法以薪資扣繳停車費者,請持申請表至出納二組現金繳費或使用轉帳繳納。匯款帳號:玉山銀行(808)9550067-0500923 (三) 使用轉帳繳交停車費者,請務必在申請表上註明「匯款日期/帳後五碼/匯款金額」,以利帳務核對。 (四) 若無法統一送件而需個別申請者,於111年7月18日後始得受理。 四、欲申請者請自行至事務二組網頁【汽機車停車證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表。依汽車停車收費要點規定,汽車停車識別證第1張規費1,800元、第2張規費3,600元,每位教職員以申請兩張為限。機車停車識別證規費100元,每人限申請1張。 五、研究助理或計劃助理(人事代號為G、GH、GO、GV、GK、GZ),僅可申請1張汽車停車識別證。 六、領證日期自111年7月11日至7月15日止,各單位請參閱領證日程表(如附件),並派代表至交大校區事務二組(駐警隊辦公室)領取,不再另行以電話或e-mail通知。 七、若有違規處理費未繳清者,非經繳納,不得申請核發停車證。請先持紙本申請表至出納二組繳交違規處理費,再將申請表繳回貴單位統一收齊。 八、為便於識別,請車主統一將汽車停車識別證貼示於在駕駛座前擋風玻璃左下角明顯位置。機車停車識別證請粘貼於機車正前方或正後方明顯醒目處以利查驗。 九、111學年度交大校區停車識別證使用期間: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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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領證日程表-111 |